根據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“十一五”規劃綱要》和《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》(國發〔2005〕39號)編制本規劃。
本規劃是國家“十一五”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,旨在闡明“十一五”期間國家在環境保護領域的目標、任務、投資重點和政策措施,重點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及環境保護部門的責任和任務,同時引導企業、動員社會共同參與,努力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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